二零二六年十月中旬,沙特阿拉伯內政部發布了一則簡短卻震驚國際的死刑執行公告:在伊斯蘭教第一聖城麥加,一對來自孟加拉的男女因在清真寺內涉及「不道德行為」,被法院認定嚴重褻瀆聖地神聖性,經沙特司法機關層層覆核並獲國王頒布敕令後,正式執行死刑。
在文明高度發展、各國普遍限縮乃至廢除極刑的二十一世紀,驟然聽聞如此判決,着實令人毛骨悚然。在非穆斯林或現代世俗社會的視角中,所謂的「不道德舉止」或男女間的逾矩親暱,頂多屬於社會風俗或治安管理的範疇,何以至此?然而,當冷冰冰的法槌落下、生命的終點被驟然劃定,除了滿腔的唏噓與震撼,這場悲劇更像是一記重錘,敲開了現代世俗價值與極端原教旨司法體系之間那道深不見底的鴻溝。
案件引發國際譁然後,網絡社群隨即瘋傳兩人是省吃儉用赴聖地朝覲的新婚夫妻,僅因敬拜後情不自禁在額頭「輕輕一吻」,便在語言不通的審訊中被冤殺斬首。雖然隨後的事實查核與外交訊息顯示,沙特官方從未公布現場具體舉止細節,「額頭一吻」很可能是網絡輿論在悲憫與憤怒情緒下的戲劇化渲染;但無可爭辯的事實是──這兩條生命確實因在神聖空間內被指控的「不雅舉動」,被永遠剝奪了存活的權利。
要理解這場看似不可思議的極刑,必須剖析沙特所奉行的伊斯蘭教法邏輯。在沙特的法理實踐中,死刑的適用不僅限於謀殺等同態復仇(Qisas),更廣泛存在於法官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權的「酌定刑(Ta'zir)」之中。不同於經訓明定刑罰且取證門檻極高的「固定刑(Hadd)」,法官在酌定刑體系下,只要認定涉案行為構成「在土地上製造腐敗(Fasad fi al-Ard)」或對公共道德與宗教秩序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便有權直接施加極刑。在宗教狂熱與保守教法學者的視野中,麥加不僅是地理空間,更是真主降示啟示的絕對淨土;在神聖空間與神聖時段內從事任何被視為淫褻的舉動,在世俗眼中或許只是個人品德瑕疵,在教法法官眼裏,卻是直接對神權秩序發起挑釁的滔天大罪。(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