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小話兒)修法保障安全和自由 喬捷
早前去參加了一次《社團法律制度》修訂的交流講解會,聽取有關部門介紹修法主要內容,並就社團人士提出的疑問進行解答。這核心工作很簡單,第一是保障國家安全,引入機制來系統管理涉外社團。從書面介紹和局方回應來看,都不覺得會對一般社團的運作和交流構成影響,也不見得會對行政運作構成額外壓力。
這種小範圍的聚會,有點像電影宣傳。電影還未上映前,參加過試映場的媒體或專業觀眾,可能會引伸出很多觀感,引起坊間討論。例如《奧德賽》未上映,網上都在熱議怎麼美人海倫改用黑人角色,提出疑問甚至惡意批評的人,往往根本沒有看過電影。結果看過電影後,好多人又突然當自己沒說過了。批評和讚美是帶動了話題,但有時也會帶錯了方向。
《社團法律制度》修訂的輿論大概也如此。很多人甚至沒有認真研讀過諮詢文本,就已經「盲踩」或「盲撐」。近年政府做諮詢工作的進步我覺得也在這裏:適時回應坊間疑問,讓大家靜下來閱讀和討論,這對促進社會和制度發展,提出真正有意義的意見都很有幫助。這些都可從講解會的細節中感受到。
這次修法,沒理解文本的人最關心的是社團資助,陰謀論者則擔心影響澳門結社自由。講解會上,局方詳細說明了資助審批本身屬於提供資助的機構;未來統管社團的部門,其實只是最低限度地確保澳門所成立的社團有實質運作,而不是進行更多監管。
當中有個說法讓我印象很深:《社團法律制度》修訂的根本,是最大程度保障澳門的結社自由,並確保成立的社團都有基本運作。修訂內容,只是讓制度往更規範、讓行政程序更流暢、更方便的方向發展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