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 納吉布將在家服刑
【香港中通社9月18日電】當地時間9月18日,馬來西亞特赦局宣佈,允許馬前總理納吉布以居家監禁的方式服役完剩餘刑期,至2028年8月。
納吉布2009年至2018年擔任馬來西亞總理。
他上任後設立名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一馬公司)」的主權投資基金。2020年7月,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納吉布在「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案件中涉嫌挪用公款、洗錢等7項罪名成立,處以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1美元約合4.06林吉特)罰款。
納吉布向上訴法院上訴,2021年12月被駁回。2022年8月,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終審維持原判,使納吉布成為馬來西亞首名入獄服刑的前總理。2024年2月,馬來西亞聯邦直轄區特赦局秘書處宣佈,將納吉布的監禁刑期減至6年,並將罰款降至5000萬林吉特。
在另一起與「一馬公司」有關聯的案件中,納吉布去年12月被判處15年監禁,並被處以罰金。納吉布已提起上訴,案件尚未審理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