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法人選民需交報告

 【特訊】根據第一二/二零零零號法律《選民登記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凡已獲確認屬於某界別的法人,應最遲於每年九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相關的年度總結報告送交相關負責實體。

 為此,已獲確認為教育界別的法人選民應在法定期限前,即不遲於本月三十日,將年度總結報告送交教育委員會秘書處,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七至九號一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信封面請註明「遞交教育界別法人選民年度總結報告」。若不提交年度報告,根據上述法律第三十四條規定,將導致選民登記的中止。有關《選民登記法》可於法務局網頁查閱https://bo.dsaj.gov.mo/bo/i/2000/51/lei12_cn.asp。

 如欲查詢更多資訊,可瀏覽教青局網頁www.dsedj.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七二三九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