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從韓國女消防員之死驗證職場是不是修羅場 明俐

二零二六年六月中旬,韓國總統李在明親自介入,下令避開消防系統內部的自查機制,直接由「國務調整室」組建獨立第三方調查組進駐光州徹查。李在明在內閣會議上公開痛斥:「人們來上班是為了謀生,可身為上司,竟把下屬當作取樂的玩物。這就是最惡劣的職場霸凌!」他更直指亞洲職場的陋習,嚴厲批評將女職員刻意安排在上司身旁倒酒、強灌烈酒的不當文化。

於是在六月二十四日,國務調整室公布最終核查結論,確認家屬指控的強迫酗酒、捏造死因及刻意無視監察訴求等情況全部屬實。隨之而來的是近年來韓國公部門罕見的大規模懲處:

行政懲戒:共有十七名現職公職人員被下令停職,包含國家消防廳二人、光州消防本部六人以及光山消防署九人。

刑事追訴:針對負有管理責任但已退休的二名涉事人員,調查組決定將其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同步追究其行政與刑事責任。

全國整頓:韓國消防系統全面啟動針對強制應酬與職場霸凌的專項整頓,政府各部門也被下令徹查內部組織文化。

韓國女消防員的逝去,換來了十七人的停職與全國性的整頓,但這個代價實在太過沉重。這起事件猶如一面鏡子,照出了整個職場文化中醜陋的一面。當權力極度不對等時,所謂的「職場文化」往往只是加害者剝削弱者的遮羞布。

我們必須認清,職場是發揮專業、謀求生計的地方,從來都不該是無底線妥協的修羅場。那些打着「前輩教導」、「新人必經之路」旗號的強迫行為,本質上就是欺凌。唯有當每個人都停止將「蝕底」視為理所當然,當社會不再用「成年人該自己解決」來推卸監督責任,我們才能真正避免下一個悲劇的發生。對於女性在職場上的真正平權,我們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