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一日電】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八月二十一日發表談話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支聯會」案不認罪被告「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裁決結果彰顯了法治精神,捍衛了香港國安法權威。
發言人指出,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等被告長期公開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等「五大綱領」,妄圖「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翻、破壞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在案證據顯示,各被告肆意炮製種種負面議題,高頻使用「抗爭」「抗命」等詞語,舉辦和鼓動民眾參與各種遊行、集會活動,並通過報刊等多種媒介擴散傳播,妄圖蠱惑民眾對國家政權的仇視、憎恨和離叛情緒,煽動民眾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未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損害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危及國家憲法秩序,構成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現實危害,在任何國家和地區均不被允許,必須追究嚴懲。
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該案中,香港警隊嚴格執法,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程序公開透明,對相關被告依法作出定罪裁決,合理合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是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之舉。
發言人指出,該案審理中,少數西方國家政客無視本國維護國家安全的種種做法,與亂港勢力、反華媒體狼狽為奸,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鄒幸彤等被告開脫說項,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行徑,罔顧事實誣蔑炒作所謂超期羈押,叫囂「無條件釋放」,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份暴露其偽善和「雙標」,其險惡圖謀注定以失敗告終。
【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一日電】香港「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宣佈裁決,法官裁定全部被告煽動顛覆政權罪成。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當日就該案判決見記者時,對案件裁決表示歡迎,並指裁決揭露被告蓄意煽動他人顛覆國家安全、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
該案中,「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後案件至二十八日,以聽取求情。
李桂華表示,法官在判詞中明確指出,被告人在「主導意志」下,一直將「支聯會」視為與中國共產黨敵對的組織,並且反覆持續地在活動中展現有關立場。即使在二0二0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國安法頒佈後,社會已有廣泛討論,指「支聯會」所舉辦的活動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三名被告仍一意孤行,繼續籌辦此類活動。
李桂華表示,相關活動以人權為擋箭牌,煽動公眾情緒,且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當發覺公眾情緒降溫時,便加入新元素以激發參與者的情緒。這些正正是典型的煽動特徵。
他指出,「支聯會」多年來向市民散播對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仇恨,已成為不爭的事實。法庭的裁決正揭露了「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他亦指,市民作出批評與煽動顛覆行為是兩碼事,並非討論或批評就有問題。警方會按每一宗個案處理,不能一概而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