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稱對推進社團基層治理具重要意義 修社團法有助社團高質發展
【特訊】《社團法律制度》修法近日已開展公開諮詢,街坊總會會長吳小麗認同修法方向,期望透過是次修法推動社團健康發展,在「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偉大實踐中,在國家「十五五」規劃和澳門「三五」規劃的宏偉藍圖中,擔當新角色、拓展新職能、作出新貢獻,尤其在協助特區政府築牢國家安全底線、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深化「澳門+橫琴」定位、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改善民生等方面貢獻基層力量。
吳小麗表示,國家「十五五」規劃、澳門「三五」規劃均強調社會治理、基層治理的重要性,社團作為澳門基層治理的重要力量,各類社團長期活躍在不同範疇,在配合政府依法施政、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維護社區和諧等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相關法律分佈零散、部份條文不合時宜,修法具有迫切必要性。是次修法緊扣實際,從多維度規範社團管理和運作,有助引導社團健康高質量發展,對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她強調,當今國際環境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日趨多元隱蔽,為國家和澳門的穩定帶來挑戰,因而諮詢文本將國家安全規範明確納入社團法律制度,不僅能為社團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更能鞏固愛國愛澳的社會根基,壯大愛國愛澳統一陣線,使社團集中精力服務社會、造福居民、改善民生,更好地配合特區政府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