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三日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廿三日通報連打三「虎」。中南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郭學益,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峻,水利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田學斌,分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資料顯示,郭學益生於一九六六年十月,湖南長沙人,在高校工作多年。
此次發佈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稱,經查,郭學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為獲取學術獎項、學術稱號送給他人禮品、禮金;違規為本人及他人在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違規經商辦企業;貪欲膨脹,以權謀私,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職務提拔向有關人員行賄;非法套取會議經費佔為己有。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郭學益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王峻,女,生於一九六四年二月,長期在西藏工作。
經查,王峻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偏差,背離黨中央對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和礦產資源開發的重要要求,不作為、亂作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無視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洩露工作秘密;毫無紀法意識,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獲取建設用地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峻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有關田學斌的資料顯示,他生於一九六三年十二月,甘肅人,是二0二六年首個官宣被查的中管幹部。
經查,田學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搞權色交易;違規辦理並使用虛假居民身份證等證件;貪婪無度,毫無紀法底線,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上市、煤礦重組、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田學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