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拿捏手段
李傑是小薇從小學到高中的同班同學,回憶起和小薇同窗的日子,他至今仍覺得像是吃了一隻蒼蠅般噁心。
「上學那會兒,她的文具盒裡從來都是空空如也。今天借我的橡皮擦,明天借同桌的鋼筆,借出去的東西,就跟肉包子打狗一樣,有去無回。」李傑忿忿不平地說。
他還記得初二那年,自己儲了半個月的零用錢買了一本絕版的動漫畫冊。小薇死纏爛打借去看,結果一個星期後,李傑去討要,小薇卻用水汪汪的無辜大眼看著他,用全班都能聽見的聲音委屈地說:「李傑,你不就是一本破書嗎?我前兩天不小心弄丟了,你一個男孩子,怎麼這麼小氣,斤斤計較的,大不了我以後賠你嘛!」
那楚楚可憐的模樣,瞬間讓周圍不知情的同學對李傑投來了譴責的目光。李傑百口莫辯,硬生生背上了一個「欺負女同學」的黑鍋。而那本所謂「弄丟」的畫冊,後來卻被另一個同學在二手市場的小攤上看到了——小薇轉手就把它賣了換了零食。
在小薇的邏輯裡,這個世界的規則無比簡單:只要你不反抗,你的東西就是我的;只要我佔到了便宜,那就是我的本事。如果我被發現了,只要我裝得夠可憐,錯的就是這個世界。
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在她的家庭裡甚至被視為一種「持家之道」。
逢年過節,親戚們來家裡作客,若是帶了昂貴的進口水果或是精緻的糕點,小薇總會第一時間衝上去「驗貨」。她會趁大人們在客廳寒暄時,偷偷把最大最甜的車厘子、包裝最精美的巧克力,全部藏進自己房間的床底下。
有一次,天氣太熱,她藏在床底的進口水蜜桃爛了,發出一股酸臭味。面對親戚家小孩的哭鬧和表姐的質問,她理直氣壯地頂嘴:「這是我家的東西,我拿回自己房間怎麼了?我不先拿,難道等著被你們吃光嗎?」
那一次,依然是她母親用一句「孩子還小,護食。」給搪塞了過去。
就這樣,帶著這份從小被周圍人變相縱容出來的「本事」,小薇成年了。她看不上村里每個月三四千塊錢的安穩工作,覺得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待在小地方簡直是浪費。
她穿著網購來的廉價冒牌連衣裙,畫著精緻的妝容,帶著對大城市物慾的無限嚮往,踏上了前往灣區的高鐵。臨行前,她還在村口對著李傑他們炫耀:「等我在灣區發了大財,開著奔馳回來,請你們去市裡最好的酒樓吃飯!」
然而,大城市的繁華迷了她的眼,卻沒有賦予她匹配的能力。她那點高不成低不就的學歷,以及處處想佔便宜的做派,讓她在當地的職場上處處碰壁。那些城裡人可不像村裡的王阿姨和老實巴交的李傑那麼好相處。
直到她快要交不出那間分租屋的房租時,她終於想起了高中同學裡,那個最老實、最好說話,也最容易被她拿捏的男生——谷群。
而她不知道的是,這通打給谷群的求救電話,不僅會毀了那個老實人的一生,也將成為她自己走向萬劫不復的開端。◇(待續/逢星期一見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