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昨一般性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建議70日產假日數調升至90日,僱員年資滿12年以上,年假日數為12個工作日。
引入按工作年資遞增年假日數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羅志輝昨列席立法會引介法案時表示,該法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 將現行《勞動關係法》所訂定的70日產假日數調升至90日,其中60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
• 在《勞動關係法》中引入按工作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起始年假日數為6個工作日,僱員年資每滿2年,年假日數增加1個工作日;僱員年資滿12年以上,年假日數為12個工作日。
• 另一方面,法案亦同步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有關因成為母親而缺勤的相關規定,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90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情況下的缺勤規定。
法案討論近2小時,多名議員認同產假調升到90日,不過,仍希望調升,如參考內地標準等。亦多名議員關注現有產假補貼措施年底到期,會否延長時間,或政府能增加補貼日數,以及轉為恆常性措施。及增加男士侍產假及多胞胎產假等問題。
議員崔世平提到,中小企老闆關注不是產假多少日問題,亦支持增加產假,關鍵是有關時段的勞動力問題,有沒有足夠人手應對日常工作,有沒有措施臨時補充人手等相關問題。
羅志輝回應時表示,將考慮以行政法規制定長期性補貼措施。至於議員提出增加侍產假及多胞胎產假等問題,雖未納入修法,但政府已聽到意見,未來在凝聚社會共識時,下一階段再展開探討。
勞工局局長陳元童稱,參考前3年的產假補貼措施,平均每年補貼中小企的女僱員約240人,推算未來產假補貼每年開支預算約44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