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逾千平米新建、改建、整修建築物 八月起強制屋頂裝太陽能板
【香港中通社六月九日電】台灣當局內務部門推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在八月實施。相關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整修建築物面積達一千平方米以上,屋頂將強制設置太陽能板。
據台媒報道,台立法機構二0二三年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建築物於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內務部門隨後公佈「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符合一定規模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面積達一千平方米以上,每二十平方米應設置1KW太陽能板,今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內務部門認為,大樓公共用電往往佔住戶電費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建築物在裝設太陽能板後,將會優先提供公共用電,可大幅下降住戶支出;此外,扣除每年約新台幣十二萬元的維護費後,若住戶將多餘的綠電透過綠電憑證售出後,每年能為大樓賺進六十多萬元公共基金。
中國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指出,若缺配套,一場颱風天恐釀災害,「天降血滴子」影響安全;民眾黨立委洪毓祥則認為,當局推動屋頂太陽能應帶頭示範,而非先強制民眾埋單。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認為,賴當局要續推再生能源,公共部門、社會住宅應該先做,一下子全面擴及民間住宅,開發商是否把房價轉嫁在消費者身上?後續光電的維護成本為何?這些都應該說清楚再實施。
面對質疑,內務部門則表示,新制仍會繼續上路,再滾動檢討。有太陽能業者表示,大方向上支持相關政策,對電力補充和屋頂防漏有好處,但是如果業者偷工減料,「光電血滴子」不是不可能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