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威脅航行自由為名 歐盟首次制裁伊朗

 【香港中通社六月九日電】歐盟理事會八日發佈公報稱,歐盟當天以「威脅中東地區航行自由」的名義,批准對伊朗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公報稱,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海軍一名指揮官、與伊朗能源出口行業組織有關的一名人士以及伊斯蘭革命衛隊海軍下屬一個地方司令部被列入制裁名單。相關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資產,禁止向其提供資金或其他經濟資源,禁止相關人員前往或途經歐盟領土等。

 同日,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拉斯在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亞表示,歐盟成員國當日首次以「威脅航行自由」的名義批准對伊朗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伊朗副外長表示,德黑蘭不認為歐盟近期出台的制裁有任何影響力,伊朗將繼續推行維護霍爾木茲海峽主權的既定戰略。

 此前,伊朗副總統兼環境署署長希娜.安薩里七日表示,伊方已啟動《霍爾木茲海峽環境服務收費條例》制定工作,相關初步草案近日已完成,但收費標準及具體徵收機制尚未最終確定。

 安薩里在接受伊朗媒體採訪時說,擬議措施不僅涉及環境收費,還包括沿岸國家向過境船舶提供的海事保障、安全服務和環境服務等內容,具體框架與最終定價仍在研究階段。

 安薩里認為,霍爾木茲海峽屬於伊朗和阿曼的領海及主權管轄範圍,沿岸國家有權就維護航行安全、地區安全及環境保護所提供的服務收取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