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被判囚五個月 法官准其保釋等候上訴
【香港中通社六月九日電】香港導演黃百鳴(原名黃百鳴)於第三方協商收購天馬影視股份期間,慫使胞妹購入天馬影視股份,早前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九日被判囚五個月,罰款九點九萬港元。
黃百鳴涉在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二0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期間,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知曉關於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慫使或促致胞妹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控方早前透露,黃潔珍在本案獲利約九點九萬港元,名義獲利約九十三萬港元,共計約一百零三萬港元。
裁判官指,內幕交易影響公眾和投資者的信心。法庭同意被告對香港電影業貢獻非凡,相信他年事已高,重犯機會不大;本案犯案手法不複雜,其胞妹獲得的實際利益不多,以九個月作為量刑起點,減刑後需入獄五個月,並繳付罰款九點九萬港元,及支付三十七萬港元作為證監會的調查及訴訟費用。
【又訊】電影製作人、商人黃百鳴早前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被判囚五個月,罰款九點九萬元,並需向證監會支付約三十七萬作調查費用。裁判官批准黃百鳴保釋,等候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