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發文明確 非法佔用耕地建房、建墳等合約無效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電】(記者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十一日發佈的司法解釋明確,當事人約定佔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墳等,以及約定買賣、租賃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內容違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約定無效。
為正確辦理非法佔用耕地案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兩高」發佈關於辦理非法佔用耕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這部綜合性司法解釋共二十一條,自今年五月十八日起施行。
記者從十一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二0二0年至二0二五年,全國法院共審結耕地保護領域行政案件二十三點九八萬餘件、民事案件三十九點九七萬餘件、刑事案件四萬五千六百六十七件,並辦結耕地保護領域執行案件一萬四千三百六十一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耿寶建表示,新的司法解釋明確非法佔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應法律後果,依法追究非法佔用耕地行為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另據統計,二0二三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非法佔用耕地,導致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一點七萬餘件,監督保護耕地四十六點八七萬畝,督促繳納耕地修復費用十六點零五億元人民幣。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楊劍波表示,此次發佈的司法解釋為統一法律適用、依法保護耕地奠定了堅實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