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破獲房產抵押詐騙團 逮31人財損逾一億兩千萬元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廿一日電】新北市陳姓男子涉嫌與詐團勾結,以投資股票詐騙,取得被害人名單及聯繫後,轉介地政士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取得款項再交給詐團收取回扣,刑事局日前循線逮捕陳男等卅一人送辦。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表示,分析「一六五反詐騙資料庫」,發現有多名被害人遭詐團以投資股票詐騙,在假投資平台投入資金後,再遭誘騙向特定「融資代辦」人員申辦房產抵押貸款,以求加碼獲利。

 警方發現,被害人在扣除高額利息、代書費、服務費及虛設名目「土地增值稅」後,實拿現金不到八成,款項即交付詐團車手,經清查計有十名被害人遭相同手法詐騙,財損金額達新台幣一億二千萬元。

 案經刑事局中打第四隊與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六分局及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於二零二五年八月至二零二六年一月間,發動四波查緝,循線前往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地,逮捕控盤主嫌新北市卅五歲陳男、貸款掮客、地政士、金主、收水車手及轉帳犯嫌等卅一人到案。

 警方查扣保時捷車輛一部(市值四百一十八萬元)、現金八萬三千八百元及手機等證物,並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被害人設定抵押不動產兩處(市值約三千三百六十萬元)。

 警方查出,陳姓主嫌與境外詐團勾結,取得被害人名單及聯繫後,指示黃姓掮客尋覓金主出資,另由羅姓地政士負責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再由林姓掮客向被害人收取各項高額費用,事後向詐團收取貸款金額百分之十作為回扣。

 警方指出,十名被害人中,桃園地區七十歲陳姓婦人損失金額最高,她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遭詐團以投資詐騙,損失三千一百卅二萬元,其中以房屋抵押貸款四百五十萬。

 全案警詢後,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陳男等卅一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其中陳男等四人遭檢方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