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坤被判刑五年 十八人涉賄選案六人罪成

 【特訊】2021年澳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提名委員會「澳門公義」受託人李少坤等十八人涉嫌賄選案,初級法院昨日下午對該案件進行宣判。案中18名被告中,6人被裁定罪成。合議庭裁定,首被告李少坤及第二被告胡羽財,各人235項賄選罪、1項偽造文件罪成立,分別被判刑5年和3年半;第三被告235項賄選罪成立,獲刑2年3個月;第六、第八及第九被告,各人1項賄選罪成,各被判刑2個月,6人均不得緩刑,全部人均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