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配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需,鼓勵澳門居民藉持續進修或考取認證提升個人技能素養,特區政府於今年本月一日推出新階段(二0二六-二0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下稱「計劃」),為終身學習創造有利條件,營造學習型社會。「計劃」將繼續保障學習資源合理運用,強化數據分析,提升監察力度,配合在不同領域中所採取的人才培養措施,關注多元學習需要的施政方針,以「調整定位、嚴謹規範、電子監察、擇優延續」為原則開展。
參與機構方面,為使兩階段「計劃」順利過渡,達至無縫銜接,符合條件參與「計劃」的機構,可於本月一日至二十日首個常規申請期內,透過「計劃」系統向教青局提出開辦持續教育課程的申請,已獲批准的課程最早可於七月一日開始。
資助對象方面,凡於今年至二0二九年內任一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將自同年的一月一日起可自動參與新階段「計劃」。每名受益人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元六千元,資助適用於二0二六年七月一日至二0二九年六月三十日期間的本地及外地機構所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駕駛實習課程及證照考試。居民最早可於六月中旬起,使用新階段「計劃」資助報讀獲審批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
為進一步便利居民使用新階段「計劃」資助,教青局已優化一人課程、駕駛實習課程的發放資助方式,居民可透過一戶通向教青局申請發放資助,無須提交已支付課程學費的證明。
為提升資助的運用效益,提高課程出席率,居民在新階段「計劃」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課程,保證金將提升至相當於課程學費金額的百分之五十金額,課程出席率達百分之七十可退回。
此外,凡屬以下四個情況,居民在新階段「計劃」須以「先支付後申請」的方式報讀,待課程完結後,出席率達七成,可透過一戶通申請發放資助。
一.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三千元或以上;
二.截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二0二三-二0二六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三成;
三.在新階段「計劃」內,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任一課程出席率曾低於三成;
四.曾經違反特定義務,如容許他人使用其身份證報讀或代其上課、不配合監察等行為。
為達至學習資源有效運用,教青局將不斷優化措施,以科學手段結合數據分析,強化監管工作,提升課程質量,使「計劃」有效推行並符合廣大居民學習的需要。
教青局提醒居民規劃好進修時間,需居民特別留意,二0二三-二0二六年度「計劃」結束日期為今年六月三十日,屆時未使用的資助餘額將回撥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同時,居民需妥善運用學習資源參與進修,報讀課程後應按時出席及進行電子簽到,確保出席率達七成或以上,以免影響保證金退還。
教青局日前已舉辦兩場講解會,向機構介紹加入「計劃」的要點及相關規定,要求機構應嚴格執行,確保課程質素。如欲了解各項申請詳情,可瀏覽「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專頁www.dsedj.gov.mo/pdac,電郵至pdac@dsedj.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四二 五一九九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