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電源安全使用年限 內地明年起強制標註

 【香港中通社四月三日電】四月三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佈強制性國家標準GB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範》,將於二0二七年四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新規覆蓋「充電寶」和「戶外電源」等便攜式儲能產品,明確多項安全硬性要求,並設十二個月過渡期。企業在此期間可選擇執行新舊標準,但明年四月後所有新品必須符合新規。

 新標準首次引入電池「針刺試驗」,強化在高溫、過充、擠壓等極端條件下的安全防護能力。為防範長期使用導致的內部短路風險,新增「循環老化」專業檢測項目。同時,所有移動電源須明確標註「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及時更換老化產品。

 在智能管理方面,產品需實時監測電池電壓、溫度等關鍵參數,具備異常狀態信息的存儲與讀取功能,保障用戶知情權。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工程師李澤林指出,此舉有助於提升故障溯源能力和使用透明度。

 此外,新規推行「產品唯一性編碼」制度,消費者可通過編碼查詢電池品牌、生產信息等核心數據。在製造端,標準對原材料選用和生產過程提出明確管控要求,從源頭提升安全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已通過舊版3C認證的充電寶,在過渡期內仍可正常銷售和使用。民航部門也確認,符合現行航空規定的舊款產品仍可攜帶乘機,不受新標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