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地」的長效發展模式 林倫偉問如何聯動琴澳與以打造

 【特訊】立法會議員林倫偉提出口頭質詢,全文如下:

 特區政府近年積極落實「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持續突顯澳門作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角色定位,並以多個層面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軟硬件配套。包括透過文化發展基金,支持文創業界在影視製作、數碼媒體及文化旅遊品牌塑造等方面的發展,推動文化產業加快數字化轉型;同時,亦積極將本澳具特色的文化盛事及藝團演出延伸至橫琴深合區,探索「一節兩地」、「澳琴聯乘」的合作模式,逐步擴大澳門文化品牌的輻射力和影響力。

 在硬件設施方面,政府已在計劃建設如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等新文化設施,以進一步提升澳門舉辦大型藝文盛事和國際級演出的承載能力,為打造「文化基地」奠定重要基礎。在資助政策、區域聯動及文化基建等方面的持續投入,正為本澳文化產業發展建立了初步條件與實踐經驗。

 然而,現時相關措施仍多屬項目式、活動式推進,在既有基礎上,應進一步把政府的制度引導、社會組織的文化活力,以及企業的市場營運有機結合,形成更常態化、制度化、可持續的琴澳文化發展模式,將文化真正轉化為推動澳門產業適度多元的重要動能。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為更好地支持澳門文化項目延伸至橫琴。請問當局,會否以現有及更多的大型品牌文化活動及國際性文藝節慶為切入點,進一步建立更常態化、制度化的「雙城聯動」機制,作為共建「文化基地」的重要發展方向。例如制訂中長期整體規劃與統籌安排,明確「政府」、「社會組織」及「企業」三方在共營模式下的角色分工、資源配置及成效評估指標,並在活動策劃、資助機制、場地使用及宣傳推廣等層面形成固定制度安排,而非以個案方式協調,從而有系統地把橫琴培育為澳門「文化基地」的延伸載體?

 二、政府正推動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發展,以吸引企業參與演藝、影視、展演及文旅融合項目。請問未來會否針對文化企業及休閒企業,制訂更具體的跨域營運及支援政策,例如鼓勵大型演藝項目、文化教育及創意產業以「澳門策劃、橫琴落地、灣區輻射」的模式發展,並在稅務、金融支援、人才引進及知識產權保障等方面提供相應配套,推動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企業營運」的文化產業發展模式,作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另一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