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外的餐飲場所 法案建議可獲豁免旅遊稅

 【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下午舉行會議,同政府代表討論和分析《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等列席。

 委員會主席梁孫旭在會後表示,法案建議將餐廳、酒吧、飲料場所和飲食場所合併為餐飲場所,酒店外的餐飲場所可獲豁免旅遊稅,他舉例若酒吧設於酒店內則不可獲得豁免,以及酒店內的餐廳受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規範。而昨日會議政府代表就最新的工作文本中引入的修訂說明,包括重整並清晰舞廳的定義、新增獲發臨時准照的條件、完善場所經營方案的相關規定等。

 梁孫旭又表示,會上政府代表稱,新法生效前按舊法申請准照且處於審批程序的申請,原則上將按「循舊從優」處理。而委員會爭取下月三月(三月)中旬簽署意見書,待立法會大會通過於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