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披露家人正受廉署調查 銀行女職員被起訴

 【香港中通社二月二日電】香港廉政公署二日公佈,廉署上月三十日落案起訴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控告她涉嫌向其家人披露對方正被廉署調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案情顯示,廉署於去年一月底致函集友銀行,要求該銀行就一項仍在進行的調查提供一個帳戶資料。該帳戶在土瓜灣分行開設,集友銀行遂於去年二月初向土瓜灣分行提供該封廉署信件。適逢被告劉穗娥當時為集友銀行土瓜灣分行的客戶服務經理,其工作包括處理執法機構查詢的相關事宜,因而獲授權閱覽該信件,從而得悉該帳戶由被告一名家人開設。

 廉署已在信件中作出提示,署方該項要求及信件所載資料均屬機密,必須妥善保護,披露有關機密資料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二月至七月期間,明知或懷疑一項就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其家人披露對方是廉署的調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