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作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試驗田和先行區,亦是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空間,因此,為推動合作區建設,特區政府在基礎設施、人員隊伍配置、民生服務等多方面投入財政資源,具有一定合理性,並取得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和成效。
隨著深合區聚集越來越多澳資經營主體,根據相關數據,截至二0二五年十月,合作區登記的澳資企業七千四百九十四戶,同比增長百分之十四點九。而琴澳兩地統計部門亦正積極推進統計制度對接,豐富反映澳琴融合發展的統計數據,當中包括合作區澳資企業投資收益等資料,相信有關舉措有助於特區政府掌握深合區澳人澳企的發展現況。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鑒於目前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資料是納入珠海市統計,倘之後尚未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及,合作區的經濟增長紅利無法在本澳得到有效體現,澳門財政恐形成「有出無入」的結構性風險,再者,本澳財政儲備亦直接關係到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來源。
為此,梁孫旭提出以下質詢︰
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支持粵澳雙方探索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當中二0二四年前投資收益全部留給合作區管理委員會支配,用於合作區開發建設。對此,現已是二0二五年末,請問目前「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的建立進度及相關機制如何?
二、在「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尚未成熟運作前,現時特區政府會否考慮將在本澳對橫琴的各類投入開支作獨立處理,以更好地檢視澳門在深合區的經濟貢獻及運作效益?
三、澳門、珠海、合作區三地統計部門此前展開討論,當中提出將在合作區設立的澳資企業產生的投資收益納入澳門本地居民總收入是一個很好的探索。對此,請問目前有無進展,以便了解合作區對澳門整體經濟的拉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