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森與朱爾斯的故事之外,布奇(Bruce Willis飾)的故事線往往被低估,但它承載了電影最傳統的道德觀。
布奇為了那隻父親塞在屁眼裡帶回來的金錶,不惜冒死折返。這隻錶象徵著一種荒謬但神聖的「傳承」與「榮譽」。而當布奇在當舖地下室掙脫束縛,本可獨自逃出生天時,他停下了腳步。他無法拋下正遭受凌辱的仇人馬沙(Marsellus)。
他在店裡挑選武器的過程充滿了象徵意義:他放棄了代表藍領暴力的錘子、代表藍球棒的街頭暴力、代表德州電鋸的恐怖片暴力,最終選擇了武士刀。這一刻,他超越了黑幫的利益計算,展現了一種古老的騎士精神。這部充滿後現代拼貼的電影,在這一刻竟然回歸了最古典的俠義精神——即使對方是追殺你的仇人,你也不能坐視他遭受非人的凌辱。
以西結書:兩條道路的分野
如果說文森代表了虛無主義的毀滅,那麼朱爾斯則代表了存在主義的覺醒。這是電影真正的靈魂核心:救贖。
那段被影迷倒背如流的《以西結書》25章17節,在電影中出現了兩次。第一次,朱爾斯朗誦它,純粹是為了在殺人前建立威攝,那是一種冷血的儀式,是他作為「暴政者」的宣言。
但在遭遇了「神蹟」(近距離被射擊卻毫髮無傷)後,朱爾斯變了。在餐廳結局的對峙中,面對搶劫的小南瓜與小白兔,他再次朗誦這段經文,但這次是為了自我解剖。他說:「我一直在想這段話的意思……或許你是邪惡之人,而我是牧羊人……但我正在努力,林哥,我正在努力成為牧羊人。」
一個滿手血腥的殺手,在一家廉價餐廳裡,透過放下槍,完成了靈魂的飛昇。朱爾斯選擇了相信神蹟,選擇了金盆洗手,從而活了下來,走向未知的流浪;而文森將神蹟斥為偶然,繼續沉淪於毒品與殺戮,最終死於非命。
結語
《危險人物》之所以能成為不可逾越的經典,是因為它既是關於電影的電影,也是關於生活的寓言。它用最通俗(Pulp)的素材——黑幫、毒品、搶劫,構建了一個高度道德化的宇宙。
三十年過去了,當我們再次看到朱爾斯和文森將槍插回褲腰帶,伴隨著《SurfRider》的吉他聲走出餐廳時,我們依然會感到一種莫名的激動。那隻神秘的手提箱裡到底裝著什麼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面對人生的槍口或誘惑時,你選擇做盲目自信的文森,還是選擇做那個努力嘗試的牧羊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