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手機卡補辦需報案惹民眾怒

 【香港中通社一月二日電】台北消息: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出台新規,要求民眾若遺失手機SIM卡需赴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新規引發民眾憤怒,批評為擾警、擾民、擾業者的「三擾」政策。

 台媒二日報道,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宣佈新規,大幅提高換發、補辦SIM卡的門檻。若SIM卡損壞,民眾需出示舊卡才能更換;若買新手機,須出示購買通知才能轉移電子SIM卡。

 若民眾遺失SIM卡,過去只需要到電信門市出示證件即可補卡;新規出台後,需到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

 電信第一線門市人員表示,新年這幾天已經被「罵到臭頭」,有客人SIM卡遺失,到門市欲補辦新卡,只能叫他先去派出所報案,客人則生氣大罵服務人員是在「刁難」。

 NCC二日發佈聲明稱,為避免頻繁換卡成為詐騙破口,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在風險審核後再予以更換SIM卡,並未要求民眾報案。

 台媒「中國時報」評論指,台灣三家電信業者同時公佈新規,NCC卻說未做出要求,「這樣的說法沒有人相信」;此次爭議說明,NCC沒有擔當,只會擾民,已無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