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越え》(在這裏譯為:天城山奇案)的介紹寫到這樣,有一個新的體會。
我們太過將它作為經典文學、經典電影的角度去看。那是因為它被很多人翻拍很多次,各個作品有自己的支持者。我們太把這部電影置於一個「觀賞」的角度去看。然而這部電影的本質是──一起青少年殺人事件。這種事件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中,而這部作品應該帶來的清理作用,至今在我們的社會中並未完全發揮。
讓我先把故事說完。
天城山隧道旁潦倒的木匠被殺,懷疑是逃跑的遊女大冢花所為。警察多番審問,她仍矢口否認。當少年作為證人出現時,大冢花便突然意會了一切,承認了木匠是她所殺。
大冢花保護了少年,因為她知道,殺死木匠的是少年。她也當然知道少年殺木匠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這種保護,是她這種出身卑微、一直在社會底層打滾的人,從來未曾擁有過的「被愛惜」。即使她過着出賣肉體的生活,和少年短暫的相處卻是純潔的。為了這種純潔而殺人,這是被保護的極致。大冢花為報答少年的愛惜,坦然認罪。
那少年就逃過了殺人罪了嗎?並沒有。多年之後,即使他成為了印刷工場的老闆,再次重新接觸這件殺人案件──即使已經過了刑事追訴期──他的良心仍一直在審判他。他最終還是沒有逃過這個罪孽。
全段即使沒有明說,觀眾也明白。這正是藝術手法高妙之處,也是松本清張的良苦用心。
然而,以上說得明明白白的內容,通通是隱藏在電影語言中的「留白」,那就是藝術。這整個內容放在當代,也仍有深厚的意義。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灣新北市發生一起割喉案。一位國三生持彈簧刀,在學校向隔壁班的國三生連刺十刀,造成楊姓學生死亡。最近宣判,殺人者(乾哥)與同謀者(乾妹)分別被判處十二年與 十一年重刑。受害人父親因行兇者未判死刑而感到極為不值,認為「殺人不償命」非常冤枉。
這次的宣判涉及「殺人償命」以及「少年殺人犯是否該判死刑」等概念。不論誰值得誰不值,那些都是新聞報道層次的討論。我們無從追問現在這些殺人者的內心──十六、十七歲的他們,也未必說得清楚。
這時候,社會派的文藝創作者應該可以接手,用創作去為當事人、為社會,清理內心的創傷。〈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