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委會可按需獲賦法定權力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二日電】(記者 梁嘉軒)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十二日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會見傳媒,期間宣佈委任獨立委員會主席,並公佈獨立委員會的工作內容。他表示,若獨立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去完成其工作,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依法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獨立委員會主席為法官陸啟康,委員為陳健波和歐陽伯權。其職責包括調查起火、迅速蔓延,以及造成大量傷亡損失的成因;研究施工安全及監督制度是否足夠;維修用料清單及安全標準是否全面;驗證檢測制度是否有效,以及監管機構及人員的角色和責任。
同時,獨立委員會審視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聯等系統性問題,以及有關工程有否涉貪、違標、違規招標的問題。
獨立委員會將就上述事宜檢視現行相關法律、規管和懲罰是否足夠,並提出建議。
李家超強調,獨立委員會的運作既要公正,亦要靈活高效。為確保獨立委員會可以在九個月內完成審視並編寫報告,他賦予獨立委員會最大的主導權和靈活空間,簡化流程。當中包括考慮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如果獨立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者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去完成其工作,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讓獨立委員會就相關事宜,按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該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權力,獲取所需的資料和事實,讓獨立委員會歸納到其整個審視內容裡面,全面掌握事情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