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一萬三千支私煙入境香港 一旅客被判囚兩個月

 【香港中通社12月6日電】香港海關6日表示,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2個月,以及罰款1000港元。

 海關人員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2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32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9萬港元,應課稅值約4.3萬港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表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