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會簽「陰陽合同」罰降級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以下簡稱「中足聯」)3日公佈了涉及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準入、轉讓、參賽資格遞補的多項政策文件,並明確規定俱樂部若違規簽署「陰陽合同」將被罰降級。
根據中足聯文件,俱樂部單個財年稅前總支出不得超過的額度分別為中超6億元、中甲2億元、中乙5000萬元;國內球員個人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500萬元、中甲300萬元、中乙120萬元;俱樂部國內球員平均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300萬元、中甲150萬元、中乙50萬元;外援個人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300萬歐元、中甲150萬歐元;外援稅前年薪總額限額為中超1000萬歐元、中甲400萬歐元。
根據中足聯的處罰措施,將對總支出、球員薪水、獎金超出限額的俱樂部進行罰分。如俱樂部採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方式與球員簽訂「陰陽合同」或違規發放薪酬,一經查實,即剝奪該俱樂部當賽季比賽成績,並在下一年度降級至低一級別聯賽,涉事球員將被處以禁賽24個月的處罰。
準入方面,中超俱樂部不再強制要求配備女足,中超俱樂部要下設至少5支不同年齡層次的梯隊,中甲至少4支,中乙至少3支;申請準入的俱樂部不得欠薪,獎金標準應當書面公示。
俱樂部轉讓方面,申請轉讓時,轉讓方與受讓方均需不存在與行業內單位或個人的逾期債務;俱樂部一個賽季中僅可進行一次重要股權轉讓。
遞補政策方面,如中超聯賽下賽季出現名額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