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公務人員聯合總會與公務華員職工會昨日公佈一份關於公務人員問責及責任意識的調查,顯示約七成受訪者認為內部監督是主要的問責方式,開展調查的團體建議平衡問責和容錯機制,以及完善獎勵警示機制。
本次調查共收回一千三百四十七份有效問卷,涉及不同職級和部門人員。調查將問責方式劃為即外部監察、內部監督和獎懲機制三方面。其中,受訪者認為內部監督是最主要的問責方式(三點七分),其次是獎懲制度(三點一分),最後是外部監察(二點九分)。當中,有百分之七十二人表示總是要遵守嚴格的組織程序;百分之五十七人表示如果犯了錯誤會被捉到;其次,百分之卅九人表示工作表現差會受到懲罰;百分之卅一表示努力最終會得到回報;最後,百分之廿五人表示錯誤很容易被部門外的人發現和判斷,其餘多數表示一般程度。這反映人員問責偏向內部程序和紀律層面,獎勵或外部監察等問責方式在執行上相對較少。
在責任意識方面,調查顯示絕大部份人不認同工作敷衍或推諉的態度,例如近九成人不認同工作馬馬虎虎應付就行;百分之八十六人表示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仍會遵守部門規章制度;百分之七十五人不認同「多做多錯、儘量少做事」。這反映在現行制度下,公務人員依法守規的責任意識內化程度較高,但與此同時亦容易引申出墨守成規等另類避責行為,例如近兩成人表示會嚴格按照規章辦事,即使不符合實際。這意味着過於強調紀律規章問責可能會削弱解決實際問題的動機。
制度公平方面,受訪者對部門的評價屬中等水平,近五成人認為部門對待員工大致上是公平的。分析指出,管理制度的公平性對加強人員問責意識、減少避責行為有一定的作用。
針對上述調查結果,該會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構建參與、對話、共同承擔的團隊問責文化,讓問責不再只是個人被追究,而是整個部門共同承擔與改進。透過定期對話與學習,建立互信。第二,平衡問責與容錯機制,鼓勵員工主動發現工作問題和提出解決方案,讓發現問題比隱藏錯誤或只反映工作成果更有意義。第三,加強市民評價對問責機制的促進作用,例如提供市民便捷的服務後體驗評價工具,透過外部回饋提升人員的責任感和回應意識。第四,完善權責匹配的制度設計,適當放權提升人員尤其前線對資訊、資源和流程的控制和變通能力,有效應回應和解決市民的實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