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危害國安案 押候至明年三月再提訊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二日電】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於二零二零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串謀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二十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高院前的第二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三月六日上午作第三次提訊日,以交付至高等法院。

 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二十八歲被告黃之鋒,被控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三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者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