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集)無腦高層 舒蕊

職場奇聞:上海某公司實習生A因公出差,在一個活動裏抽中獎品,價值三千元。同事B先向他提議把獎品賣掉套現,A認為獎品對自己有意義,拒絕;翌天B告知A:財務部知道他中獎之事,獎品「屬公司財產」需上繳,因為他是公費出差云云。

回到公司,A到財務部查詢,原來財務部根本不知他獲獎!如此一來,事件本應過去;公司高層竟連開兩次會議商討,並約談A,雖然沒直接索取獎品,卻稱「低頭不見抬頭見」,建議他另謀高就。

說到這個地步,A辭職,並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發到網上,貼出玩遊戲抽獎規則與獎品兩張圖。

網友懷疑B最初想瓜分套現,一計不成,生二計,訛言獎品應歸公司?我覺得有此可能;問題是公司高層是怎麼想的?首先應表態員工出差參加遊戲得獎,應歸誰的問題?若認為應歸公司,就以此事之後實施──在出差前讓員工簽署同意書;若認為應歸員工,還約談甚麼?

那句「低頭不見抬頭見」,因B是不可開罪?一個「假傳聖旨」的員工,不去約談,反而要顧及他的面子?

通過該事,公司應該看清楚B的為人,卻把他留下而踢走沒做錯的A!除非B真的是不能開除;否則只能說公司的高層無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