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訂婚強姦案入選中國最高法案例

 【香港中通社5月14日電】5月14日,根據中國人民法院案例庫公開案例顯示,山西大同「訂婚強姦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指導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庫。

 裁判要旨顯示:1.訂婚不意味著對性行為存在默示同意,不存在所謂的「訂婚就有性權利」。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的訂婚事實不影響對強姦罪的認定。行為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依法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2.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審判程序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予以訓誡或者給予其他處罰。

 該案例庫系最高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啟動建設,2024年2月,案例庫正式上線並面向社會開放。案例庫收錄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指導性案例和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認為對類案審判具有示範價值的參考案例。

 據此前報道,2023年1月30日,該案的被告人席某某與被害人吳某某經當地婚介機構介紹認識後確定戀愛關係;5月1日,雙方訂立婚約;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5月2日晚,吳某某與其母親撥打電話報警稱吳某某被席某某強姦。

 公安機關受案後,於5月4日對吳某某進行了身體檢查,吳某某手、雙臂上有瘀青。經鑒定,現場提取榻榻米上花格床單可疑斑跡中檢出的混合基因型包含被害人吳某某、席某某的基因分型;花格床單可疑斑跡中檢出人精斑,與席某某的血樣基因型相同。

 2023年12月,山西省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2025年4月,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