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已就充電樁提出建議 不應設在地庫一層以下樓層

 【專訪】電動車輪越來越普遍,充電安全問題亦成社會焦點。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直言,電動車起火意外「一單都不可發生」,消防局已提出建議,充電樁不應設在地庫一層以下的樓層,相關部門仍在諮詢業界意見,希望爭取在七月一日起實施。

 黃少澤稱,留意到現時很多充電樁設在大廈停車場地庫三樓及四樓,如果起火就會逐層燒及好難滅火,當局提出充電樁設在地庫一層或以上樓層的建議,這是參考內地與香港,並考量澳門實際情況處理。

 黃少澤又表示,本澳去年新能源車共有七宗火警,涉及兩宗電動私家車、四宗電動電單車、一宗電動巴士,其中三宗個案的電單車嚴重燒毀,其他車輛或電池則冒煙,事故原因是電池故障、電線短路,部份因操作不當發生。今年至今未有電動車火警。

 他稱,消防已購置多項應對電動車火警的裝備和工具,但電動車滅火較複雜,例如由於電池熱,無法用水滅火,若起火後跌落河會繼續燃燒,當熱量散去才會熄滅,形容是大問題,消防會繼續跟進。

 另外,黃少澤表示,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爭取上半年內搬遷到港珠澳人工島,現時已到後期工作,但他指出,搬遷需考量A區交通情況,如區內交通太擠塞,加上太多危險品車輛出入,可能會影響燃氣公司與用戶使用情況。

 黃少澤表示,永久危險品儲存倉仍處於訴訟程序,政府去年(二0二四年)底已反告有關當事人,目前仍在法院處理中,完成訴訟後會盡快開展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