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市公司信披暫緩行為 內地制定法規監管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五日電】(記者陳康亮)中國證監會二十五日發佈消息稱,證監會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管理規定》(下稱《規定》),自二0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行為的監管,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兩類豁免範圍,一類是國家秘密或者其他公開後可能違反國家保密規定、管理要求的信息,另一類是商業秘密或者保密商務信息。

 規定三種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時披露臨時報告,豁免披露臨時報告,以及採用代稱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中的有關內容。

 壓實公司責任,要求製定披露豁免制度,不得以涉密為名進行宣傳,對豁免披露事項進行登記管理並定期報送登記材料。

 強化監管約束,對未按規定建立制度、不符合條件豁免披露,甚至利用豁免披露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的,依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