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分階段落實「控煙十招」 禁管有另類煙 排隊輪候公共交通禁吸煙

 【香港中通社四月二十五日電】(記者徐嘉儀)香港《二零二五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二十五日刊憲,將分階段落實「控煙十招」,包括禁止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吸煙;擴大法定禁煙區;禁止管有另類煙等。其中,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罰則即時生效,攜帶多於十九支免稅煙入境的罰款增至五千港元。

 特區政府當天就控煙措施進行簡報會。據介紹,私煙是最優先打擊的問題,政府預計今年第三季試行完稅煙標籤制度,人口商或本地生產商需確保市場上出售的所有煙支零售封包上貼有效完稅標籤,海關執法時可利用科技識別標籤真偽,亦可用於調查時追蹤溯源。

 至於未完稅煙草所涉罪行,最高罰則由現時罰款一百萬及監禁兩年,增加至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並容許凍結與犯罪有關的資產。任何人攜帶多於十九支免稅煙入境,罰款由現時二千港元提高至五千港元。

 就市民關心的二手煙問題,《條例草案》提出,排隊時禁止吸煙以及擴大法定禁煙區,明年一月一日起,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進入高人流量處所時吸煙,如醫院、診所、公眾遊樂場地等;亦提出將幼兒中心、學校、醫院等出入口三米範圍內劃為禁煙區;吸煙罪行定額罰款由一千五百港元提高至三千港元。

 《條例草案》將於三十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