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道德需要有約束 明俐
澳門社會長期存在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合法賭場能減少地下賭博,半公開色情場所可保護本地婦女免受侵害。然而,這種推論缺乏實證支持,近期一宗惡性案件更暴露出邏輯漏洞的嚴重性。
涉案商人楊某(三十三歲)本月涉嫌強姦內地來澳女下屬,其作惡過程令人髮指。事主經內地招聘僅半月,負責銷售業務。十八日晚間,楊某以接待客戶為名強行灌酒,事主醉後要求離去卻遭拒絕。楊某將其帶回公司,趁其伏案休息時強拖至沙發實施侵犯。儘管事主極力反抗,終因醉酒無力掙脫,遭無保護措施強姦。
案發後楊某猖狂行徑令人側目:其先返家攜家傭及清潔工具企圖毀滅證據,被治安警當場截獲;在司警調查期間,竟兩度暴力衝撞警員致輕傷,涉嫌「抗拒及脅迫」罪。刑事技術鑒定與事主驗傷報告確鑿,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此案折射出嚴峻社會問題:兇徒並未因「合法途徑滿足慾望」而收斂,反因財勢滋長有恃無恐的惡念。當商業精英將職場變為獵場,當法律被視為可隨意踐踏的玩物,所謂「合法場所規範行為」的論調顯得何其蒼白。這起案件恰似一記警鐘:沒有嚴格執法與道德約束,任何制度設計都可能成為縱容惡行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