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將與立法會做好法律提案前期溝通工作 以確保立法項目如期完成

 【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將持續優化與立法會的溝通協作機制,主動與立法會做好法律提案的前期溝通工作,並加強在重要法律項目草擬階段的技術交流;在法案審議階段,定期溝通法案工作進度,積極配合立法會推進各項法案的審議工作,確保立法項目如期完成。此外,特區政府亦將與立法會共同研究制定新的立法技術規則,進一步完善法案的立法技術要求。

 為優化營商環境,張永春稱,將推進「放管服」改革,改進管治方式,在兼顧公共安全及秩序的前提下,放寬、簡化和完善各行業,尤其是多由中小企業所從事行業的准照審批條件及流程。今年一月,已設立跨範疇的檢討營商法規工作小組,正全力推進相關工作。

 行政准照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對於風險程度較低的經濟活動,取銷審批;對於可適度簡化規範的經濟活動,由審批改為登記等簡化方式;減省不必要的申請條件、文件資料和審批環節;透過電子方式提交及處理有關申請;拓展一站式審批。放寬規管不是放手不管,各職能部門將透過優化監管方式,由事前監管轉為着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工程、消防及社會治安等涉及公共秩序及安全的事宜進行有效管理。

 他認為,將重點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公共行政改革、促進澳琴一體化等領域,科學制定並有序落實立法規劃項目。為配合立法會換屆,亦將做好二0二五年提交法案的規劃。此外,將借助專業力量開展檢討修訂大法典的工作,例如,《行政程序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

 改革登記及公證制度的三項法律於二0二四年相繼生效,相關資訊系統亦完成重構,完善了公共部門數據的互聯互通。在此基礎上,將持續檢視和優化登記及公證機關的內部運作及服務流程,推出更多更便捷的電子化服務,例如公司設立全程電子化、物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等。

 還有是圍繞規則機制「軟聯通」,積極參與和推動大灣區法律及司法合作,進一步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並共同研究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培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