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開展涉外婚介業務 最高檢披露典型案例
【香港中通社四月十七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十七日披露了一些涉婚介婚戀犯罪典型案例,包括部份婚介機構違法開展涉外婚介業務。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一些婚介機構、個人為獲取高額中介費,違法從事涉外婚介業務。有的虛構商務考察、出境旅遊等事由,為境內人員辦理簽證,安排其出境與外籍人員相親;有的安排外籍人員辦理短期簽證,甚至通過偷渡等方式赴中國相親。
如在黃某某等四人拐賣婦女、強姦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互聯網平台發佈跨國婚介廣告,帶客戶前往境外挑選「新娘」或帶「新娘」入境供客戶挑選。又如朱某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朱某某經營某婚姻介紹服務中心,通過自媒體平台推廣宣傳跨國婚姻介紹,開展非法跨境婚姻介紹業務十二次。再如萬某某拐賣婦女、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詐騙等案,萬某某拐賣四十六名外籍女子入境,在明知其中部份有事實婚姻的情況下,以反覆嫁人的方式,將其販賣給多地的單身男子,獲利一百三十三萬元人民幣。
此外,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還介紹了以「正規」、「職業」婚介機構名義騙取信任,不法分子虛構身份實施詐騙,個別婚戀網站成為犯罪引流媒介的典型案例。
據介紹,二0二四年一月至二0二五年三月,中國檢察機關辦理婚介行業犯罪一千五百四十六人。辦案發現,一些不法分子以婚介之名實施詐騙,個別婚介機構違法從事涉外婚介業務,一些婚戀網站甚至成為犯罪引流媒介,亟待治理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