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代局長李頴康就立法會梁孫旭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對問題一、「道路工程統一平台」屬協助道路工程管理的工具,以供各單位按照《公共道路工程的通報及協調章程》就自身工程作出通報及參與施工,致力減少道路重複開挖。
道路工程協調小組職能為協調並審視道路工程資源及工期是否運用恰當,涉及工程的監督及相應延誤處罰措施則由各權限部門按法規訂定。倘道路工程出現延誤情況,經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審視後若屬承建公司責任,將轉介相關監管部門處理。
市政署表示: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會對公共道路工程的申請進行工期協調,對於屬市政署發出坑道工程准照的項目,市政署嚴格監督承建實體,確保工程按時完成。倘承建實體需延長准照工期,其准照續期申請費用較原准照費用為高。市政署期望透過上述措施減少公共道路工程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對問題二、公共建設局表示:特區政府近年逐步於路面工程採用高黏高彈性新型瀝青材料,以提高道路的耐用性,隨着工程技術的發展,建築物料推陳出新,新型瀝青材料相對普通瀝青材料的耐用性有所提高,特區政府將持續觀察新型瀝青材料在道路使用上的效果,適時作出檢視,不斷完善道路的設計及物料的選用,減少道路翻修機率。
市政署表示:自二0二一年起引入新型瀝青物料鋪設行車路面,耐用性較傳統瀝青高,效果良好,保質期也由兩年提高至四年。因此,市政署在翻新及維修道路時,已優先使用新型瀝青。市政署會持續關注道路工程範疇新型材料及技術的創新應用情況,並適時引入本澳使用,以不斷提升本澳道路的質量。
對問題三、公共建設局表示:道路工程一般採用分區分階段的施工方式,避免出現過度圍封及集中施工對道路交通造成壓力。新鋪設道路與現有道路銜接位置在設計時已考慮新舊路面的對接標高協調問題,並在現場進行實測,確保新舊路面平滑順接。內港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第三期工程目前尚在施工階段,部份道路仍屬臨時性質,工程範圍內的車道將全部重鋪,並會確保新舊路面的銜接,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