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店東主墮訂貨騙局損失七萬八千澳門元 兩青年遭電騙失34萬港元

 【專訪】司警接獲兩名青年報案,分別報稱墮「公檢法」電話詐騙,損失合共三十四萬三千港元。

 首宗案件的事主為一名本澳女青年。

 案情指,女事主在上月二十七日早上,她的手機收到「上海公安」來電,指她的內地手機號涉發放大量的詐騙訊息,要求她受查。女事主當時信以為真,按指示開啟手機的屏幕共享功能,與「公安」進行視頻辦案,期間展示了網上銀行的結餘等資料。

 女事主其後又按指示,開啟網上銀行程式內的「動態保安編碼」功能,未幾她將手機收到的驗證碼傳給「公安」,接著等候調查結果。翌日上午,女事主查帳時發現,有五萬五千港元的存款被轉走,懷疑受騙於是向司警報案。

 另一宗案件的事主為一名內地青年。

 案情指,事主在上月二日,他的手機收到「出入境事務處」來電,指他的內地手機號涉多宗電騙案,電話隨後轉線至「公安」進行視頻辦案及開啟屏幕共享功能,對方並有穿著警服,問話後掛線。事主其後再收到「公安」聯絡,由上月十八至二十六日,分七次轉帳合共二十八萬八千港元的「保證金」,用作取保候審。翌日,事主細想感到可疑,才向司警報案。

 【專訪】一名貿易店東主向司警報案,報稱墮訂貨詐騙,損失七萬八千二百澳門元。

 案中的事主為一名長者,本澳一貿易店東主。

 案情指,事主在上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許,他在店內收到一名「中學主任」來電,要求購買一批清潔劑,兩人其後加微信聯絡,但當日未有傾好訂單細節。翌日早上十一時,該名「中學主任」再聯絡事主,稱校長與一「供應商」不和,故要求墊支協助代訂三十罐乳膠漆,總值七萬八千二百澳門元,事成事主可獲一萬二千元作佣金。

 信以為真的事主,聯絡「供應商」並轉帳該筆款項到指定的帳戶。半小時後,該名「中學主任」再來電稱需要加購多一百罐乳膠漆,並發放一張偽造的轉帳截圖,稱已轉帳二十八萬五千澳門元給事主。事主隨即查看銀行帳戶,發現無收到有關轉帳,懷疑受騙經考慮翌日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七萬八千二百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