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已就市面電動車款製作救援指引 撲滅電火裝備已投入使用

 【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曾翔三月五日回覆議員馬耀鋒二月七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就質詢第一點及第二點內容,交通事務局表示,該局轄下公共停車場內的消防系統及設備,均符合本澳相關消防條例,定期由本澳消防專業保養公司負責維護,並受消防局監察,交通事務局會持續與消防及相關部門溝通,按本澳當前最新指引及標準為場所內系統進行優化。

 交通事務局亦指出,公共停車場管理公司持續對員工進行突發事件處理的相關培訓,以確保員工能應對火警的發生及疏散場內人員。該局持續協調及組織公共停車場管理公司進行防火防災演習,以提升相關人員的應急水平,以及完善應急指引。

 監察方面,消防局二0二四年共巡查了公共停車場一百八十九次及私人停車場一百二十九次,

 二0二五年一月至二月亦巡查了公共停車場九次及私人停車場二十二次,其間檢視場所內的消防系統及設施,並要求防火安全負責人或管理人員須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場內違規充電情況,以及聘用合資格的消防公司定期進行保養。此外,消防局亦持續透過不同渠道發放消防安全資訊,包括安全使用電器及電動車消防安全等內容。

 此外,消防局已就市面上的電動車款製作了相關的救援指引,並購置有關撲滅電火的裝備,例如汽車專用滅火氈、熱能探測器、用作救援電動車火的拼合水池、電動車輛緊急制動器及專門滅火喉筆等工具,且已投入使用進行滅火救援,消防隊員日常也會透過操練熟悉相關救援流程,提升應對電動車事故的救援能力及效率。

 關於在公共停車場內增設設備以及設置標準等事宜,消防局將積極配合權限部門的工作,並提供相關的消防安全意見。

 就質詢第三點內容,特區政府現正透過跨部門協作機制,就電動車充電設施安全指引作深化研究和聽取業界意見,消防局亦持續配合土地工務局、交通事務局及環境保護局等協作部門的工作,對充電設施的設置提供防火安全的技術意見。◇

<上月下月>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