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輝辭終審法院院長職
【特訊】《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應岑浩輝法官請求,自八月廿八日起免除岑浩輝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職務。
向來較少出席公開活動的岑浩輝,上周四(廿二)出席北京大學法學院澳門校友活動時,被傳媒追問有關被廣傳他將會參選新一屆行政長官一事,岑浩輝當時表示,「好多謝大家關心」又稱「行政長官是服務澳門特區、服務居民的崇高職位,一直以來,他都有為澳門服務的願望。坦言正在考慮中,有進一步消息我會告訴大家。」
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期由八月廿九日至九月十二日,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如果參選,須於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退休,否則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