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討論物業、商業登記電子化法案 審議政府所提最新文本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上繼續討論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昨日會議主要審議政府提交的最新文本。法案擴大了電子化範圍,新文本建議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服務的申請、聲明、通知、發送文件或卷宗,可於任何時間以電子方式透過指定的電子平台呈交。
針對「殭屍公司」的處理,黃顯輝引述政府意見稱,若法案生效,相關公司停業後三年內仍未在商業登記局取銷登記,公司的商業名稱將失效,但仍具備法律人格,可重新申請使用名稱,而適用範圍擴展至外地企業在澳設立的常設代表處,屬於進一步規範。
黃顯輝又指出,政府建議法案在今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委員會認為,法案涉及物業、商業登記法典改動的條文多,建議政府重新在《特區公報》刊登法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