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范冰冰私生子 范丞丞勝訴獲判道歉及賠償

 中國藝人范冰冰去年面臨逃漏稅風暴禍不單行,小她十九歲的弟弟范丞丞被傳成是其私生子。對此,范丞丞提告勝訴,法院判發佈傳言的網民需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六萬元。

 陸媒澎湃新聞網報道,范丞丞向法院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案件在去年九月二十五日已作出一審判決,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公佈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網民王鈿飛以網名「文藝-高冷先生」在去年發佈多條微博,指范丞丞是范冰冰與洪姓男子的私生子,原告認為,這是對范丞丞的人格侮辱和公然誹謗。

 范丞丞在法庭上提交的證據是一份經過公證的戶口本,其中載明戶主為范濤,范冰冰和戶主關係是長女,范丞丞與戶主關係是兒子。

 王鈿飛已於昨天在微博公開發佈致歉聲明,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名譽權侵害。

 根據公開資料,范冰冰一九八一年九月出生,今年三十七歲;范丞丞二000年六月出生,今年十八歲,去年才透過中國的選秀節目「偶像練習生」廣為觀眾認識並正式出道。

 由於上述兩人差距十九歲,加上范冰冰在中國走紅後傳言不斷,有關她的身世和發跡史也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話題。

 報道說,這不是范丞丞第一次被傳為范冰冰的私生子。早在二0一六年,就有網民在微博發出多篇文章,指范丞丞是范冰冰和洪姓男子的私生子,當時范冰冰也曾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去年五月北京海淀法院判決范冰冰

 勝訴,獲賠精神損失費五萬及維權合理費用一點二五萬,被告則在微博首頁置頂致歉。◇